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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会员单位交纳会费标准

时间:2013-05-15   访问量:1502

 深圳市计量测试学会
 

团体会员单位交纳会费标准
 

 
 

根据学会《章程》交纳会费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加入作为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的基础上,会员单位每年必须向学会交纳规定的会费,经过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选举会议的决议,收取会费标准如下:
 

(一)理事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0元;
 

(二)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
 

(三)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元;
 

(四)一般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000元。
 

 
 

 
 

 
 

 
 

深圳市计量测试学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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