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深圳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人才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广东省技术标准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考虑到现有技术标准评审专家库部分专家工作岗位、研究方向及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现决定在省内外重新征集各行业、领域的技术标准评审专家,充实我省技术标准评审专家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省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技术标准联盟和企业等从事节能环保、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机械电器、石油化工、纺织服装、建材、医药、汽车、家具、造纸、农业(含海洋与渔业、林业)、电子商务、服务业、公共管理等行业领域以及技术贸易措施通报咨询、企业标准体系研究的专家。
(二)国家和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委员。
二、征集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二)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内具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一般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了解标准化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年龄不限)。
(五)遵纪守法,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征集方式
被推荐专家向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下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广东省技术标准战略专家推荐表》(见附件,简称《推荐表》)纸质版(含电子版,文件名以专家名称命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个人技术工作简历(包括高等院校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主要科研成果等,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各1式2份。各地级以上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省部属单位向省质监局标准化处报送上述材料1式1份(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邮政编码510220;收件人:彭兆红;电话:020-84003251;邮箱:gdsjbzc@126.com)。
四、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
联系人: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黄怀
电话:020-38835919
附件:广东省技术标准评审专家推荐表(请登录省质监局网站下载)
广东省质监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