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比对管理办法》,为促进计量技术机构提高计量检测技术水平,确保计量标准量值统一、准确、可靠,决定开展计量比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计量比对活动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管局”)计量处组织领导,深圳市计量测试学会承办具体事项。
二、计量比对项目及工作分工
(一)比对项目:耐电压测试仪、数显温度表。
(二)比对组织者:深圳市计量测试学会。
(三)主导实验室: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四)参比实验室: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耐电压测试仪检定装置”、“配热电偶用温度仪表检定装置”(或“温度二次仪表检定装置”)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检定/校准机构。
三、计量比对内容
根据计量比对方案规定的方法对主导实验室提供的样品进行测试。
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6年7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地点:各参加比对单位实验室
五、工作要求
(一)请深圳市计量测试学会按《计量比对》(JJF1117-2010)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此次比对活动并对比对过程做好监督,于10月31日前将总结报告及会议纪要书面报市管局计量处。
(二)请主导实验室根据比对项目起草比对实施方案,按程序由比对组织者确认并报市局计量处批准、备案后发送给参比实验室。各参比实验室应在计量比对方案规定时间内将计量比对结果提交主导实验室,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计量比对数据。
(三)此次计量比对所需费用由市管局专项经费给予补贴,不得向参比实验室收取任何费用。
市管局计量处联系人:孙世海, 联系电话:83070955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