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质公告【2016】11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深圳市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深府【2015】117号)要求,我委不再办理企业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工作,经履行申报、审核、转移前公示,现决定将深圳市企业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工作转移给深圳市计量测试学会承接,转移期限从2016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1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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