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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05-30   访问量:183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中央企业,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推动大企业加强计量引领带动,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计量融通创新发展,现就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发挥大企业计量引领带动作用,倡议并带动中小企业参与计量伙伴计划,逐渐形成长期稳定、相互支持的计量伙伴关系,推动伙伴间全面提升产业链计量保证能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为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贡献计量力量。到2025年,引导100家大企业倡议带动中小企业实施计量伙伴计划,推动形成计量资源充分共享、计量活动有效衔接、计量能力协同推进的大中小企业计量融通创新生态,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
 

二、重点任务
 

一是加大企业计量技术帮扶力度。发挥大企业龙头带动作用,利用自身计量经验和做法,引领带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帮助中小企业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加强工艺过程计量控制和保证。对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引导帮助其建立完善内部量传溯源体系,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鼓励大企业联合科研院所、计量技术机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行业学协会等多方资源和力量,为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计量服务和支持,通过资源共享、渠道共用等带动中小企业深度融入产业链。
 

二是加强企业计量技术联合攻关和成果应用。鼓励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联合科研院所、计量技术机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共同建设计量协同创新平台,梳理产业链计量薄弱环节和企业配套需求,开展计量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加速大中小企业计量需求能力的有效对接,畅通计量创新能力对接转化渠道,促进中小企业计量协同创新发展。支持中小企业承担计量科技计划项目,完善计量科研成果供需双向对接机制,推动各类计量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向中小企业免费开放和转移转化。
 

三是推动企业计量资源能力共享。支持大企业构建计量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大企业闲置计量资源和中小企业计量需求,推动计量能力的集成整合、在线共享和优化配置。鼓励大企业联合科研院所、计量技术机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计量科研基础设施、测量仪器设备、计量实验室和计量数据等资源,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打造“数字化计量实验室”和“互联网+计量测试服务”模式,提升供需精准对接和服务效能。
 

四是加强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支持。推动大企业联合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和碳计量中心通过加强节能低碳计量技术支持、优化采购标准等措施,引导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中小企业深化低碳计量理念、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产业链整体绿色发展水平。鼓励大企业打造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能源计量和碳计量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动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产业链供应链低碳绿色计量解决技术方案研究和设备研制。
 

五是推动企业计量人才培养使用。推动大企业自建或联合社会力量建立计量人才学院、计量网络学习平台等,加强对产业链上中下游中小企业的计量人才培养,普及计量管理和技术知识,交流分享计量实操经验和做法,提升计量素质能力和职业技能。鼓励大企业设立计量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立首席计量师、首席工程师、首席研究员等聘任制度,引领带动中小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推动大企业技术专家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咨询等活动,探索建立大企业、科研院所、计量技术机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计量专家人才到中小企业兼职指导和定期派驻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实施工作,将其作为“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和计量服务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重要措施,结合当地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推进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将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纳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的总体工作计划中加强指导,保障顺利实施。鼓励中央企业率先带头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发出伙伴计划倡议,建立计量伙伴关系,争取早日形成计量协同发展成果。
 

二是创新实施模式。可根据当地产业、企业发展实际,采取以龙头企业为中心,向产业链关联中小企业发起倡议,建立产业链关联企业计量伙伴关系;也可以采取以龙头企业为中心,向从事本领域生产(或服务)的中小企业发起倡议,建立同领域生产(或服务)企业计量伙伴关系。鼓励根据需要创新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实施模式,通过政策引领、机制建设、平台打造,推动形成协同、高效、融合、畅通的大中小企业计量融通创新机制。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要对拟建立或已建立的伙伴关系强化指导和服务,对企业在计量协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予以指导帮助,确保计量伙伴计划切实惠及中小企业。要密切关注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开展情况,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加大对各类伙伴关系建立模式和平台载体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深化计量理念,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合力促进大中小企业计量融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大激励力度。鼓励探索设立中小企业计量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计量器具制造企业、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申请型式批准、定级鉴定的,最大限度降低审批时限。对中小企业有计量标准器具建标考核需求的,指派专人上门进行指导,加快审批进程。对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表现优异的大企业,市场监管总局和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申报国家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中给予优先考虑。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支持计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计量中小企业参与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支持计量技术机构入驻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五是加强政策宣贯和帮扶。鼓励建立企业服务联络员队伍,深入企业了解计量困难和诉求,组织和汇聚各类优质服务资源进企业、进园区、进集群,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计量差异化服务举措,面向中小企业计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开展计量培训,强化计量意识。充分发挥“计量服务中小企业”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等政策服务数字化平台作用,汇集各类计量助企惠企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权威计量政策解读和个性化计量政策匹配服务。
 

要及时总结本辖区开展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收集和整理典型案例,加强宣传,积极推广。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将本辖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工作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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